黑龙江充电桩技术标准(充电桩的技术要求)

时间:2024年3月13日下午5:30

充电桩(栓)技术要求:

1、环境条件要求

①工作环境温度:-20℃~+50℃;

②相对湿度:5%~95%;

③海拔高度:≤1000m;

④安装地点:户外;

⑤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0.15g;

设备应能承受同时作用持续三个正弦波,并且安全系数应大于1.67;

2、结构要求

①交流充电桩(栓)壳体应坚固;

②结构上须防止手轻易触及露电部分;

③交流充电桩(栓)应选用厚度1.0以上钢组合结构,表面采用浸塑处理,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充电桩(栓)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

④充电桩(栓)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必要设施,以保证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

⑤桩(栓)体底部应固定安装在高于地面不小于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积不应大于500mm×500mm;

⑥桩(栓)体外壳应采用抗冲击力强、防盗性能好、抗老化的材质;

⑦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

3、电源要求

①输入电压:单相220V;

②输出功率:单相220V/5KW;

③频率:50Hz±2Hz;

④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单相220V±15%;

4、电气要求

①插头与插座正确连接确认成功后,带负载可分合电路方可闭合,实现对插座的供电;

②漏电保护装置应安装在供电电缆进线侧;

③低压配电设备及线路的保护应满足《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3)中的相关规定;

④对IT系统配电线路,当第一次接地故障时,应由绝缘监察装置发出音响或灯光信号,当发生第二次异相接地故障时应由过电流保护电器或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切断故障电路;

⑤照明配电系统中,照明和插座回路不宜由同一回路供电。插座回路的电源侧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其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

6、安全防护功能

①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急停开关,可通过手动或远方通信的方式紧急停止充电;

②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的漏电保护功能;

③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

④交流充电桩(栓)应具有阻燃功能;

7、IP防护等级

交流充电桩(栓)应遵守IP54(在室外),并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晒装置;

8、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其中防盐雾腐蚀能力满足GB/T4797.6-1995《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尘、沙、盐雾》中表9的要求,使充电机能在室外潮湿、含盐雾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9、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桩(栓)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10、防风保护

安装在平台上的充电机以及暴露在外的部件应能承受GB/T4797.5-9《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降水和风》中表9规定的不同地区、不同高度处相对风速的侵袭;

11、防盗保护

电桩(栓)外壳门应装防盗锁,固定交流充电桩(栓)的螺栓必须在打开外壳门后方能安装或拆卸;

12、温升要求

交流充电桩(栓)在额定负载长期连续运行,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温升应不超过Q/GDW397\2009中表2规定;

13、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

MTBF应不小于8760h;

14、安装垂直倾斜度不超过5%;

15、设备安装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

家用充电桩(栓)技术要求:

1、环境条件要求

①工作环境温度:-20℃~+50℃;

②相对湿度:5%~95%;

③海拔高度:≤1000m;

④安装地点:户外;

⑤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0.15g;

设备应能承受同时作用持续三个正弦波,并且安全系数应大于1.67;

2、结构要求

①交流充电桩(栓)壳体应坚固;

②结构上须防止手轻易触及露电部分;

③交流充电桩(栓)应选用厚度1.0以上钢组合结构,表面采用浸塑处理,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充电桩(栓)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

④充电桩(栓)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必要设施,以保证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

⑤桩(栓)体底部应固定安装在高于地面不小于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积不应大于500mm×500mm;

⑥桩(栓)体外壳应采用抗冲击力强、防盗性能好、抗老化的材质;

⑦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

3、电源要求

①输入电压:单相220V;

②输出功率:单相220V/5KW;

③频率:50Hz±2Hz;

④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单相220V±15%;

4、电气要求

①插头与插座正确连接确认成功后,带负载可分合电路方可闭合,实现对插座的供电;

②漏电保护装置应安装在供电电缆进线侧;

③低压配电设备及线路的保护应满足《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3)中的相关规定;

④对IT系统配电线路,当第一次接地故障时,应由绝缘监察装置发出音响或灯光信号,当发生第二次异相接地故障时应由过电流保护电器或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切断故障电路;

⑤照明配电系统中,照明和插座回路不宜由同一回路供电。插座回路的电源侧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其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

6、安全防护功能

①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急停开关,可通过手动或远方通信的方式紧急停止充电;

②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的漏电保护功能;

③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

④交流充电桩(栓)应具有阻燃功能;

7、IP防护等级

交流充电桩(栓)应遵守IP54(在室外),并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晒装置;

8、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其中防盐雾腐蚀能力满足GB/T4797.6-1995《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尘、沙、盐雾》中表9的要求,使充电机能在室外潮湿、含盐雾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9、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桩(栓)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10、防风保护

安装在平台上的充电机以及暴露在外的部件应能承受GB/T4797.5-9《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降水和风》中表9规定的不同地区、不同高度处相对风速的侵袭;

11、防盗保护

电桩(栓)外壳门应装防盗锁,固定交流充电桩(栓)的螺栓必须在打开外壳门后方能安装或拆卸;

12、温升要求

交流充电桩(栓)在额定负载长期连续运行,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温升应不超过Q/GDW397\2009中表2规定;

13、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

MTBF应不小于8760h;

14、安装垂直倾斜度不超过5%;

15、设备安装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

众所周知,依据不同的标准,充电桩设计也要遵循不同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当前国内的充电桩大体可分为欧标充电桩、美标充电桩及国标充电桩,相比于欧标、美标,国标还没实现统一规范化,市场上的通用标准比较混乱,而随着国家政策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充电桩行业逐渐建立起统一、规范、完善的国标体系。

在充电桩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来进行设计,如电气设计安全、外壳防护等级、电磁兼容、充电连接装置等方面,确保充电桩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各方面的标准,保证充电桩设计开发的效率和质量,必须做到便于生产,能够实现大批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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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实现充电桩功能的基础上,设计师还应充分考虑充电桩外观设计的美观度和新颖性、人机操作的简便性和安全性、实际使用的经济环保性等多个方面的要求,使人、机、环境三者处于协调平衡的和谐状态,让人感到美观舒适,表现出对环境的友好性。

充电桩国家标准GB/T39752-2021《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及试验规范》于2021年3月9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21年10月1日实施。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以下简称供电设备)的安全要求、试验导则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输出电压为1000VAC或1500VDC及以下各类型供电设备,包括充电模式2、充电模式3和充电模式4的供电设备,不作为公共用途使用、在特殊条件下使用的供电设备(如防爆型、液冷型、海拔2000m以上高原使用的供电设备等)也适用于本标准,并需要结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目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相关标准主要分为三种:国家标准、国家电网标准以及能源局标准三种。

1.国家标准2011年国家标准主要分为三个方面:通用要求、交流与直流、充电机与BMS通信,具体如下:(1)《GBT18487.1-201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2)《GBT20234.1-201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3)《GBT27930-201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其中2011标准是基于2006年的充电桩标准GBT20234-2006,完善接口说明,统一直流充电协议,是目前在运营的充电桩和电动汽车标准。2015标准修正和补充了2011标准中不足,其主要是为了解决了车与桩兼容性问题,和解决使用中的安全问题。2.能源局标准能源局标准,也称为行业标准,主要有以下两个:(1)《NBT33008.1-2013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2)《NBT33008.2-2013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主要规定了交/直流充电桩的充电功能、通信方式、安全防护、电磁兼容等检测方法与检测要求,是目前市面上投入运营的充电桩必须过检的权威标准。

3.国家电网标准国家电网标准,也称为企业标准,主要有以下两个:(1)《QGDW1591-2014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2)《QGDW1592-2014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验技术规范》。

1.充电桩(栓)电源输入电压:三相四线380VAC±15%,频率50Hz±5%。

2.充电桩(栓)应满足充电对象。

3.充电桩(栓)输出为直流电,输出电压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要求。

4.最大输出电流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1C的充电要求,并向下兼容。

充电桩直流电的技术要求:

1.充电桩(栓)电源输入电压:三相四线380VAC±15%,频率50Hz±5%。

2.充电桩(栓)应满足充电对象。

3.充电桩(栓)输出为直流电,输出电压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要求。

4.最大输出电流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1C的充电要求,并向下兼容。6.充电桩(栓)接口应符合GB/TXXXXXXXX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中直流充电接口的相关规定。7.充电桩(栓)通讯接口采用CAN通讯接口,通信协议按照GB/TXXXXXXXX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与非车载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协议(暂行)的规定执行(充电对象为锂电池电动车)。8.充电桩(栓)对充电过程中的非正常状态应具备相应的报警和保护功能。9.充电桩(栓)对电池的状态要监控,根据电池的温度,电压对充电曲线,充电电流,充电压自动调整。充电桩交流电的技术要求:1。交流充电桩(栓)壳体应坚固。结构上须防止手轻易触及露电部分。交流充电桩(栓)应选用厚度1.0以上钢组合结构,表面采用浸塑处理,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充电桩(栓)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充电桩(栓)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必要设施,以保证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2.电源要求输入电压:单相220V;输出功率:单相220V/5KW;频率:50Hz±2Hz。3.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急停开关,可通过手动或远方通信的方式紧急停止充电。交流充电桩(栓)还应具备输出侧的漏电保护功能。1、充电桩可分为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和交直流一体充电桩。2、充电桩其功能类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机,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的输入端与交流电网直接连接,输出端都装有充电插头用于为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一般提供常规充电和快速充电两种充电方式,人们可以使用特定的充电卡在充电桩提供的人机交互操作界面上刷卡使用,进行相应的充电方式、充电时间、费用数据打印等操作,充电桩显示屏能显示充电量、费用、充电时间等数据。3、快速充电桩(栓)设备采用交直流一体的结构。既可实现直流充电,也可以交流充电。白天充电业务多的时候,使用直流方式进行快速充电,当夜间充电站用户少时可用交流充电进行慢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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