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充电桩补贴验收(西安充电桩补贴公示完由谁发放)

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32

关于这个问题,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租赁的车位是否可以申请充电桩补贴可能会有所不同。在一些地方,只有私有车位或私人住宅的车位才能申请充电桩补贴,而租赁车位可能不符合资格。然而,在一些地方,租赁车位也可以申请充电桩补贴,以鼓励更多人使用电动车并增加充电桩的普及率。因此,要确定租赁车位是否可申请充电桩补贴,建议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目前已出台的地方补贴政策主要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按照投资总额或投资额进行补贴。例如北京市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公用充电设施给予不高于项目总投资30%的市政府固定资产补助资金支持,此外唐山市、贵阳市、厦门市、温州市等地也均是按照投资总额或投资额进行补贴。

2、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例如常州市规定的补贴标准为交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600元。除常州外,深圳、南京等地也出台了类似的政策。

3、进行定额补贴。例如山西晋城则规定交流充电桩补贴0.3万元,快充站补贴60万元,公交充换电站补贴100万元。

4、在建设补贴的基础上叠加运营补贴。例如南京市规定,在2017年度企业月均单桩充电时长达到20小时的,对通过2017年度验收的新建充电设施按交流充电桩每千瓦2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300元给予补贴。

一、个人自用充电设施补贴范围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二、个人自用充电设施补贴申领条件

(一)车辆销售开票、挂牌登记时间在2020年9月25日之后,并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2022年因疫情影响已建成但未完成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在此次补贴范围内)。

(二)车辆应被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纯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不少于70千瓦,续驶里程(工况法)不少于300公里。

(四)插电混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不少于50千瓦,续驶里程(工况法)不少于50公里。

(五)拥有自主品牌,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厂商指导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换电车辆不受此指导价限制。

(六)充电设施为固定安装的全新设备,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七)在个人自有车位(宅基地)、人防车位、5年以上(含5年)租赁车位上安装充电设施(机械车位除外),需单独接线,设置独立电表,安装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

三、个人自用充电设施财政补贴申报及资金发放流程

(一)个人申请自用充电设施建设、验收及补贴,登录http://www.evxian.com发起申请。安装个人充电桩用电报装申请,下载并注册“网上国网”APP或在属地的供电营业厅现场申请。

(二)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经辖区住建部门验收通过后,形成验收报告报市住建局汇总。

(三)市住建局将建设验收结果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市级平台对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申领财政补贴的资料进行逐一核实,结果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工作专班会议,研究确定拟补贴对象和资金,通过西安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向市财政局报送补贴资金计划。市财政局依据计划向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下达市级补贴资金。

(四)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收到市级补贴资金后,及时向个人发放。

答案是:申请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的企业,应当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发展改革(发展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每个企业每年度原则上申请一次。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

2.当批次充电站(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当批次充电站(桩)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报告;

4.由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具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行业技术规范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充电设施建设标准检测报告;

5.当批次充电站(桩)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书;

6.当批次充电站(桩)消防手续办理证明文件;

7.具备国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当批次充电站(桩)《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

8.充电站(桩)年综合能源消耗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需提供市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书;

9.申请补贴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2020年9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凡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不含西咸新区)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自有产权车位上安装充电设施,经过住建部门验收通过方可享受市级财政10000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可以

有产权车位,人防车位,租赁5年以上车位都可以。

对于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给予1万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三)市住建局将建设验收结果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市级平台对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申领财政补贴的资料进行逐一核实,结果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工作专班会议,研究确定拟补贴对象和资金,通过西安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向市财政局报送补贴资金计划。市财政局依据计划向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下达市级补贴资金。

(四)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收到市级补贴资金后,及时向个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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