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化规划建设审批。各地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减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
完善财政价格政策。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加快制定“十三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励办法,督促各地尽快制定有关支持政策并向社会公布,给予市场稳定的
为了更好的推进充电桩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国家、地方陆续出台补贴政策。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基础设施,现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奖补政策,中央统筹规划+地方奖补跟进。根据各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的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奖补政策,2016-2020年最高奖补资金分别为1.2亿、1.4亿、1.6以、1.8亿、2亿元。
自(专)用充电桩(群),按照装机功率给予投资主体交流每千瓦100元、直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补贴,单个充电桩(群)最高20万元。
2、经营性集中式公(专)用充换电站,是指向当地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充换电设备装机功率不低于315KW,且面向社会所有车辆开放经营的充换电站。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公(专)用充换电站,建设补贴标准按照自(专)用充电桩(群)补贴。
3、多个主体共同建设的公(专)用充换电站,自行协商确定其中1个投资主体为补贴申报单位。
4、充换电设备装机模块总功率与外电容量不符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补贴。
国家充电桩补贴政策
答案是:申请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的企业,应当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发展改革(发展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每个企业每年度原则上申请一次。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
2.当批次充电站(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当批次充电站(桩)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报告;
4.由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具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行业技术规范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充电设施建设标准检测报告;
5.当批次充电站(桩)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书;
6.当批次充电站(桩)消防手续办理证明文件;
7.具备国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当批次充电站(桩)《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
8.充电站(桩)年综合能源消耗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需提供市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书;
9.申请补贴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资阳服务区有充电桩,具体位置如下
资阳市乐至县沪聂线乐至县服务区东北侧约190米。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文峰大道附近。四川省资阳市资中服务区内。资阳市乐至县人民医院东北侧约140米。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文峰大道文峰大群服务区。
1.先看自身资质,需要自有车位或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车位,车位产权证明,物业同意申请书,购车发票。
②电业局咨询,因各个区域可能存在差异性,所以一定要先去所属区域的电业局咨询一下,顺便要一张纸质申请书,自己就不用再打了,为了避免后期可能多绕道的情况,这一步不建议省略。
③物业盖章,一般都没啥问题,所以到物业前台简单核对下信息就盖章搞定了。
④国网APP申请,以上文件准备完毕后,下载国网APP,依次点击电动车~充电桩报装~选择所在区域,然后按要求上传资料图片即可。
⑤电业局上门勘测,确定电表安装位置和分离箱位置,我们哈尔滨的师傅还是很靠谱的,现在都是让你安380V的电表,以后可以兼容快充。把电表位置确定的离我车库极近,但是遇到了附近没有分离箱的尴尬,最后只能跑线120米拉线过来,并且分文不收。
⑥联系购买品牌安装人员上门勘测,确定电表位置后就在群里联系理想的安装人员来勘测,确定充电桩位置和走线方式,估算下大概距离就OK了。哈尔滨这边据说都是等勘测后再现发充电桩,需要等几天才能到,也不知道外地是不是这样。
⑦电业局施工,他们只负责走线和安装电表,如果需要钻墙打眼的话,需要自己另找工人。他们没有专业工具
8.充电桩到货安装这就没啥说的了
不方便充电因为蓝山魏派没有充电桩,所以你需要考虑到电池续航的问题。如果行驶里程在一定范围内,可以选择在行驶过程中寻找充电站进行充电。如果行驶距离较远,建议考虑购买外置充电电池或未来规划充电桩的安装。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充电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未来有望在更多的地方建设充电桩,让使用新能源汽车更加方便快捷。
1.自(专)用充电桩(群),按照装机功率给予投资主体交流每千瓦100元、直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补贴,单个充电桩(群)最高20万元。
2.经营性集中式公(专)用充换电站,是指向当地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充换电设备装机功率不低于315KW,且面向社会所有车辆开放经营的充换电站。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公(专)用充换电站,建设补贴标准按照自(专)用充电桩(群)补贴。
3.多个主体共同建设的公(专)用充换电站,自行协商确定其中1个投资主体为补贴申报单位。
4.充换电设备装机模块总功率与外电容量不符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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