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需要注意的。首先,西安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其中包括充电桩建设补贴。在申请补贴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充电桩的购置发票、安装合同、验收报告等。其次,需要注意充电桩的安装位置和标准,以确保充电桩的使用安全和便利性。最后,还需要关注充电桩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清理充电桩周围的垃圾和杂物,保证充电桩的正常使用。总之,需要注意多方面的问题,包括申请材料、安装标准、使用维护等,只有全面考虑才能更好地享受到政策带来的优惠。
新建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财政资金对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6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9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80万元。补贴标准方面,除了新能源专用车外,均按国补1:0.5倍补助。
1、自(专)用充电桩(群),按照装机功率给予投资主体交流每千瓦100元、直袜洞渣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补贴,单个充电桩(群)最高20万元。
2、经营性集中式公(专)用充换电站,是指向当地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充换电设备装机功率不低于315KW,且面向社会所有车辆开放经营的充换电站。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公(专)用充换电站,建设补贴标准按照自(专)用充电桩(群)补贴。
3、多个主体颤纯共同建设的公(专)用充换电站,自行协商确定其中1个投资主体为补贴申报单位。
4、充换电设备装机模块总功率与外电容量不符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补贴。
2.国家对充电站的补贴政策法律分析:充电桩补贴标准按照额定输出功率进行一次性建设补贴,直流充电设施6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
换电站每个换电工位增补30万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采取事后补贴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第五条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第六条以发放津贴补贴告悄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
近日,从国家官网获悉,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发布了《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通知》显示,针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本次将安排3,847,926万元(约385亿元)资金,其中包括:
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清算资金998,394万元;
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清算资金1,018,501万元;
2019-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预拨付资金1,831,031万元。
该资金将下发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所在的省(区、市)主管部门,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给相应企业,其中的补贴资金包含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充电桩的充电功率补贴资金。
7天。电力企业会同用户或其委托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到现场进行用电、施工可行性勘察。对于符合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电力企业在7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供电方案,用户应在有效期内办理确认手续。
有补贴。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20万元。充电设施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建设运营单位,而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与充电设施建设所在区财政各负担50%。
山东明确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使用方式
充电桩每桩最高奖补四万八千元
具体标准来了
近日,省能源局联合省财政、住建等部门发布《关于明确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使用方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省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使用方式,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居民小区充电桩、公用充电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专用充电桩、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充电桩及其相关配套充电基础设施等纳入奖补范围。
据悉,截至2019年上半年,全省充电桩保有量5.72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3.85万个(含专用充电桩1.56万个),私人充电桩1.87万个,基本形成了以高速公路为骨干、高等级公路为支撑的跨城际电动汽车出行保障网络。但由于部分地方政府推动电动汽车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出现车桩信息缺失、居民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缓慢、电动汽车充电不够便捷等问题。
为此,2019年年底,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围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发展、规范运营的长效工作机制。
根据《通知》,省能源局此次专门明确了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类别和参照标准以及比例,核心内容聚焦在设施奖补、建设奖补和奖补比例三个方面,加快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服务能力。
充电设施奖补,按照单桩参照额定输出功率,给予一次性奖补。其中:
直流快充桩奖补400元/千瓦,奖补上限4.8万元/桩;
交流慢充桩奖补300元/千瓦,奖补上限2000元/桩;
带有有序充电控制功能的交流充电桩奖补400元/千瓦,奖补上限4000元/桩。
设施奖补金额不高于招标价格。
基础设施建设奖补,在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内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按照总投资扣除充电设施购置费用外剩余投资的40%给予建设奖补。
各市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和居民小区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少于总奖补资金的50%,或居民小区的奖补桩数不少于当地总奖补桩数的50%。
《通知》还对申请奖补政策的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主要包括:
建设、备案手续齐全;
2019年11月底前建成投运,且未获得过各级政府任何奖励补贴;
已经接入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交换、对社会公众开放共享;
具有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营的相关专职技术人员和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
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等。
当前,我省正加快推进居民区、公共停车场、公务用车、专用领域、旅游景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所有新建住宅小区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选择一批新建和既有小区,建设“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2022年年底前,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占车位比例不得低于15%,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基本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探索场站共享、“加油站+充电”等新型商业合作运营模式。
据介绍,2022年底前,我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基本建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保障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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