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
1)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布置不应妨碍车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应结合停车位合理布局,便于车辆充电;
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停车位、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满足安装、电气安全、操作及检修的要求;
4)采用壁挂式安装的充电设备中心线距地面宜为1.5m;
5)户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采用落地式安装方式时,充电设备基础应高出充电场地地坪0.2m及以上,底座基础宜大于充电设施长宽外廓尺寸0.2m;底座基础宜选用混凝土基础并预留好配电管线;
6)立体停车车位考虑充电设施时,需要结合条件做具体深化设计,宜采用随缆型汽车充电桩设施;
7)充电接口设置遵循因地制宜和节省空间原则;
8)交流充电桩宜设置在停车位安装停车挡方向的后方两侧车位交点位置;直流充电桩建议采用一桩多充式,宜设置在立柱后方空闲位置;充电桩设置在车位正后方应满足GB/T51313-2018中“4.0.2.4充电设备与充电车位、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安全、操作及检修的要求;充电设备外廓距充电车位边缘的净距不宜小于0.4m”的要求;
在充电桩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来进行设计,如电气设计安全、外壳防护等级、电磁兼容、充电连接装置等方面,确保充电桩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各方面的标准,保证充电桩设计开发的效率和质量,必须做到便于生产,能够实现大批量生产。
根据最新的《住宅小区专用汽车充电设施办法》,小区安装充电桩应符合以下规定:
1.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设立充电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充电设施的建设、管理、运营等工作。
2.充电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循“普及性、安全性、可持续性”的原则,并符合相关技术、环保、安全标准。
3.充电设施应当安装在小区配套用房内或者公共停车场等相关场所,并设置充电车位。
4.充电设施的管理应当依据合同或者协议,明确管理的责任、义务及收益分配等内容。
5.充电设施应当确保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限制业主使用、明示或暗示限制业主选择充电服务供应商。
6.充电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应当及时、有效地进行,保证业主使用的权益。
7.充电设施应当有专人维护,确保设施运转安全。
8.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设施,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相关责任方要及时进行整改维修。
总之,小区安装充电桩应当遵守规范,符合相关标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使用需求。
1、充电站的总体规划应与当地区域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协调,并应符合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
2、充电站的规划宜充分利用就近的供电、交通、消防、给排水及防洪等公用设施,并对站区、电源进出线走廊、给排水及防洪设施、进出站道路进行合理布局、统筹安排;
3、城区内的充电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和交通繁忙路段附近;
4、充电站与党政机关办公楼、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大型图书馆、文物古迹、博物馆、大型体育馆、影剧院等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具有合理的安全距离;
5、充电站不应靠近有潜在危险的地方,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建筑毗连时,应符合GB50058的有关规定;
6、充电站不宜设在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
7、充电站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8、充电站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9、充电区域应具备一定的通风条件;
10、某些可能发生严重潮湿天气的区域,应具有对空气湿度监测和处理的设备和手段。
71个
为进一步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西宁市计划2年内对西宁市区内71个大中型停车场进行规划建设,其中城东区17个、城西区23个、城中区11个、城北区10个、湟中区10个,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对7765个市内停车泊位的充电需求全覆盖,2022年7月《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复。同时在新建、改扩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严格执行《西宁市进一步加快纯电动车推广应用支持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措施》文件要求,全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纯电动车充电车位按照不低于50%比例配建要求;老旧住宅小区实施停车位改造,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停车位占比不低于30%比例配建要求。
充电桩的选址定点应结合加油站实际情况或者防火要求,以网点总体布局规划为宏观控制依据,经过对布局网点及其周围地区规划选址方案的比较,确定充电桩设置。
充电桩的设置应充分考虑本区域的输配电网现状。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时需要高功率的电力供应支撑,在进行充电站布局规划时,应与电力供应部门协调,将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电网规划中。
特斯拉计划进行第二波充电桩建设,主要还是保证自己的用户利益,在这批用户的小区停车场安装家用充电桩。因国家对新能源车持支持政策,电动汽车使用难问题将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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