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建设规范(最新充电桩国家标准)

时间:2024年3月6日下午9:05

交流充电部分

1.禁止使用有安全隐患的直通电缆和普通家用插头的连接方式。

2.对于大于16安培的充电方式,要求在汽车插座和电源插座上安装电子锁和温度传感器。

家用充电桩(栓)技术要求:

1、环境条件要求

①工作环境温度:-20℃~+50℃;

②相对湿度:5%~95%;

③海拔高度:≤1000m;

④安装地点:户外;

⑤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0.15g;

设备应能承受同时作用持续三个正弦波,并且安全系数应大于1.67;

2、结构要求

①交流充电桩(栓)壳体应坚固;

②结构上须防止手轻易触及露电部分;

③交流充电桩(栓)应选用厚度1.0以上钢组合结构,表面采用浸塑处理,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充电桩(栓)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

④充电桩(栓)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必要设施,以保证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

⑤桩(栓)体底部应固定安装在高于地面不小于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积不应大于500mm×500mm;

⑥桩(栓)体外壳应采用抗冲击力强、防盗性能好、抗老化的材质;

⑦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

3、电源要求

①输入电压:单相220V;

②输出功率:单相220V/5KW;

③频率:50Hz±2Hz;

④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单相220V±15%;

4、电气要求

①插头与插座正确连接确认成功后,带负载可分合电路方可闭合,实现对插座的供电;

②漏电保护装置应安装在供电电缆进线侧;

③低压配电设备及线路的保护应满足《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3)中的相关规定;

④对IT系统配电线路,当第一次接地故障时,应由绝缘监察装置发出音响或灯光信号,当发生第二次异相接地故障时应由过电流保护电器或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切断故障电路;

⑤照明配电系统中,照明和插座回路不宜由同一回路供电。插座回路的电源侧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其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

6、安全防护功能

①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急停开关,可通过手动或远方通信的方式紧急停止充电;

②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的漏电保护功能;

③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

④交流充电桩(栓)应具有阻燃功能;

7、IP防护等级

交流充电桩(栓)应遵守IP54(在室外),并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晒装置;

8、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其中防盐雾腐蚀能力满足GB/T4797.6-1995《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尘、沙、盐雾》中表9的要求,使充电机能在室外潮湿、含盐雾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9、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桩(栓)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10、防风保护

安装在平台上的充电机以及暴露在外的部件应能承受GB/T4797.5-9《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降水和风》中表9规定的不同地区、不同高度处相对风速的侵袭;

11、防盗保护

电桩(栓)外壳门应装防盗锁,固定交流充电桩(栓)的螺栓必须在打开外壳门后方能安装或拆卸;

12、温升要求

交流充电桩(栓)在额定负载长期连续运行,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温升应不超过Q/GDW397\2009中表2规定;

13、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

MTBF应不小于8760h;

14、安装垂直倾斜度不超过5%;

15、设备安装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

目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相关标准主要分为三种:国家标准、国家电网标准以及能源局标准三种。

1.国家标准2011年国家标准主要分为三个方面:通用要求、交流与直流、充电机与BMS通信,具体如下:(1)《GBT18487.1-201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2)《GBT20234.1-201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3)《GBT27930-201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其中2011标准是基于2006年的充电桩标准GBT20234-2006,完善接口说明,统一直流充电协议,是目前在运营的充电桩和电动汽车标准。2015标准修正和补充了2011标准中不足,其主要是为了解决了车与桩兼容性问题,和解决使用中的安全问题。2.能源局标准能源局标准,也称为行业标准,主要有以下两个:(1)《NBT33008.1-2013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2)《NBT33008.2-2013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主要规定了交/直流充电桩的充电功能、通信方式、安全防护、电磁兼容等检测方法与检测要求,是目前市面上投入运营的充电桩必须过检的权威标准。

3.国家电网标准国家电网标准,也称为企业标准,主要有以下两个:(1)《QGDW1591-2014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2)《QGDW1592-2014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验技术规范》。

电动车充电桩的安装数量是按照:充电插座和电动车保有量比例来配置,而这个比例是1:3或1:4。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将要投放的小区电瓶车的保有量是120辆的话,那按照1:3或1:4的比例计算,大概需要30-40个充电插座才可以。

当然,我们在投放设备的时候,也可以先按照1:3的比例来投放,如果后期运营觉得可以的话,再追加设备也是可以的。

国家为了进一步推广和应用电动汽车,已发布实施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该指导意见要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其中,电动汽车充电桩在某商业广场停车场中的设置,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

根据我国发布实施的文件《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电动汽车充电桩在民用建筑中的预留位置为:

1、在设置电动汽车充电桩时,应优先将预留充电桩的停车位设置在室内车库中,且应集中布置或者分区域集中布置,并且确保设置点与提供电源的变配电室相近。充电桩的布置应缩短供电线缆的距离,尽量靠近上级配电设备。

2、在选取设置充电桩停车位后,还应该考虑充电桩的安装位置,或靠墙或靠柱。且预留的充电桩安全位置不得与水沟、地漏或者井等相邻。

3、为方便充电车辆停放以及充电人员操作,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安全位置应靠近充电位,且设备外廓距离充电位边缘的净距应超过40cm。

值得注意的是:充电桩的布置要以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或者充电为准,并且为了保证充电桩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防范;其中,充电桩预留安全空间应满足相关间距要求。

充电桩建设建设条件和标准:

1、企业在住宅小区停车场内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应当取得2/3以上的业主或业主大会同意。

2、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专用充电设施无需建设协议,只需按照相关要求报装。

3、独立占地的公用充电设施项目充电桩应不少于5个,且桩间距不大于10米,总功率不低于100千瓦。

4、充电设施的充电设备须符合接口、安全、通信协议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由于创新、技术进步等因素出现的暂无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明确规定的情形,可暂按企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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