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汽车充电桩(2023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数量)

时间:2024年2月20日下午3:03

随着我国碳达标碳中和,国家强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所以未来5年充电桩市场前景比较好

1.目前新电途连接了很多充电桩。2.这是因为新电途作为一个新兴的电动汽车品牌,为了满足用户的充电需求,积极建设充电桩网络,使用户能够方便地充电。连接多个充电桩可以提供更广泛的充电服务,减少用户的等待时间。3.此外,新电途还与其他充电桩运营商合作,共享充电桩资源,进一步扩大了充电网络的覆盖范围。这样一来,无论用户身处何地,都能够找到附近的充电桩进行充电,提高了电动汽车的使用便利性。

2021年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政策汇总及解读

2012年6月,我国国务院印发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就提到了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随后,我国相继出台了12项涉及到充电基础设施的政策。

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其中提到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2021年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通知》,以加强充换电服务,支持依托其他城市建设。

?

在2014年之前,国家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政策基本都是规划建设充电桩、换电站,而自2014年起,我国政策开始了对加氢站的规划,这同时意味着我国开始进入燃料电池汽车的研发。

截至2021年7月,能够统计到的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95.0万台,环比增加2.70万台,6月同比增长65.4%。其中直流充电桩38.3万台、交流充电桩56.7万台、交直流一体充电桩426台。从2020年8月到2021年7月,月均新增公共类充电桩约3.20万台。公共充电桩TOP10省市分别为广东、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安徽、河南、河北。TOP10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占比达72.3%。其中,广东公共充电桩数量最多达14.7万台,上海、北京位居第二和第三,公共充电桩数量分别为9.1万台、8.8万台。

2021年充电桩龙头上市公司有:

1、广安爱众600979:充电桩龙头股。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2.69亿元,同比增长2.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亿元,同比增长-23.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亿元,同比增长-18.69%。

深能爱众公司经营范围为分布式能源站、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充电桩、储能、微电网、城市废水、工业废水零排放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售电业务。

2、特锐德300001:充电桩龙头股。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4.21亿元,同比增长10.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亿元,同比增长-35.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93万元,同比增长-59.06%。

公司拟投资6亿元成立“青岛特锐德汽车充电有限公司”,从事汽车充电系统研发及充电运营等相关服务。

充电桩概念股其他的还有:朗特智能、四会富仕、胜蓝股份、金现代、英杰电气等。

2021年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桩补贴政策对审核合格的充电设施投资运营企业,按照实际充电量给予0.6元/kWh的奖励,由运营企业在用户充电费用中全额扣除。根据我市物价部门对充电服务费的定价规定(直流快充不超过0.7元/kwh,交流慢充不超过0.5元/kwh),企业申报奖补资金的直流充电桩收费价格应不高于实际电价加0.1元/kwh,交流充电桩收费价格应不高于实际电价减0.1元/kwh。充电量以市级运营管理平台采集的充电有效订单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①在充电桩没有与动力蓄电池建立连接时,充电桩经过自检后自动初始化为常规控制充电方式(可选择手动、IC卡或充电桩监控系统操作方式)。充电桩采用手动操作时,应具有明确的操作指导信息。

②在充电桩与动力蓄电池建立连接后,通过通信获得动力蓄电池的充电信息,自动初始化为动力蓄电池自动控制充电方式。

③电动汽车充电桩对供电电压的要求如下。

a.直流充电桩的输入额定线电压为380V±38V、50Hz±1Hz的三相交流电。

b.对于容量小于(等于)5kW的交流充电桩,输入额定电压为220V±22V、50Hz±1Hz的单相交流电。

c.对于容量大于5kW的交流充电桩,输入额定线电压为380V±38V、50Hz±1Hz的三相交流电。

d.交流输入隔离型AC/DC充电桩的输出电压为额定电压的50%~100%,并且输出电流为额定电流时,功率因数应大于0.85,效率应大于等于90%。

④电动汽车充电桩接口和通信要求如下。

a.充电桩接口。充电桩与电动汽车之间的连接应包括以下几部分:高压充电线路、充电控制导引线、充电控制电源线、充电监控通信连接线、接地保护线。同时,充电桩应预留与充电站监控系统连接的通信接口。

b.充电桩通信要求。推荐采用CAN总线以及CAN2.0协议作为充电桩的通信总线和通信协议。通信内容包括动力蓄电池单体、模块和总成的相关技术参数,充电过程中蓄电池的状态参数,充电桩工作状态参数,车辆基本信息等。

二维码
智宇物联平台二维码

搜浪信息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备案号:沪ICP备170056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