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
为提升辖区群众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不断提高辖区群众反电诈意识,有效推进全国“断卡”行动向纵深展开。近日,在分局统一部署下周家泉、八一路派出所组织民辅警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宣传活动。
活动中,八一路派出所、周家泉派出所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模式,组织全体民辅警积极转发分局公众号关于“断卡”行动相关内容,以“裂变”形式,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晓率。“线下”,八一路派出所、周家泉派出所组织民辅警走进社区和辖区银行网点人员密集场所,利用摆摊设点、走访宣传等方式,重点向群众介绍城东公安“断卡”行动打击成果,以及买卖“两卡”对自身及社会造成的危害,并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述了电信诈骗的种类、惯用手段以及新型手段、防骗技巧等,充分展示了公安机关坚决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持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的决心。
此次“断卡”宣传活动,八一路、周家泉派出所分发海报在辖区重点区域进行粘贴,敦促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采取打击、整治、惩戒多种措施,坚决打出声威、打出声势。同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并接受群众咨询,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辖区群众进一步掌握了基本的反电诈常识,了解到“断卡行动”的重要性,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的态势,竭力推进幸福西宁、平安东区的建设。
警方提示:
一、为什么实施“断卡”行动
“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会用来进行网络贩毒、网络赌博,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每年因诈骗,网赌而上演的家庭悲剧不计其数,给我国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二、“断卡”断的哪些卡
1、手机卡: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
2、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都离不开信息流(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洗脑)和资金流(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转账)两个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
三、“断卡”行动打击对象
1、开卡团伙:在各地运营商企业营业厅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人员。
2、带卡团伙:在各类QQ群、微信群等发布收购手机卡、银行卡信息,与开卡团伙交易,支付费用后收取手机卡、银行卡,交给收卡团伙人员。
3、收卡团伙:发布信息招募(同城)带队团伙,接收个带队团伙的手机卡及银行卡后,送交贩卡团伙的人员。
4、发布信息寻找收卡团伙,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的手机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四、警方提示
大家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售、转让、出租、分租和出借或者购买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及电话卡。否则,5年内会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还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办理等业务。
千万不要认为没有直接参与诈骗行为就不算犯罪。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行为的情况下,仍出售卡、手机卡,为他人提供便利,就涉嫌构成违法犯罪,情节严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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