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友又被卖!达华智能出售卡友支付或将盈利3.75亿元!

时间:2022年10月18日上午11:15
卡友又被卖!达华智能出售卡友支付或将盈利3.75亿元!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华智能”)3月12日发布公告称,拟将持有的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友支付”)股权转让给南京铭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铭朋”),双方初步商定,卡友支付100%股权作价人民币7.38亿元。

公告显示,达华智能目前持有卡友支付30%股权,另外70%股权已与卡友支付原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在先股权转让”),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待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方可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购买协议》涉及的卡友支付股权包含公司已经持有的30%股权和另外尚未变更到达华智能的70%股权。

协议规定,于协议签署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南京铭朋应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47.15%,即人民币 3.48 亿元。 于交割条件均得到满足或根据协议被南京铭朋书面豁免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南京铭朋应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52.85%,即人民币 3.90 亿元。

据悉,如卡友支付100%股权转让顺利完成,本次达华智能转让卡友支付股权将实现3.75亿元的投资收益。

然而过去三年,达华智能的收购之路并不顺利,达华智能与卡友支付均收到监管部门的罚单。

去年达华智能曾因收购支付公司信息披漏涉嫌违规被责令改正。达华智能于2017年9月22日发布公告,因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披露违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问题,公司被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同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告显示,2015年10月,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以3283.2万元收购王红雨持有卡友支付有限责任公司9.12%股权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该交易。2015年11月,公司董事会聘任上官步燕为公司副总裁。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拟聘任上官步燕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后12个月内将其配偶王红雨认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将公司收购王红雨持有股权的交易事项按关联交易披露并按相应权限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此外,公司2015年度报告中也未披露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十八条等相关规定。

卡友支付2012年获得牌照以来,多次被人民银行处罚,仅2017年全年就已经接到了来自人民银行的四张罚单。

2017年4月27日央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公布了一张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相关规定”,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被合计罚没471422.86元。

2017年7月27日,卡友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6万元。

2017年8月28日,央行长沙中心支行对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3万元。

2017年12月7日,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制度规定被处以6万元罚款。

另外,因卡友支付的公司性质,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规范支付机构变更事项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本次交易尚需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批,本次交易事项仍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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