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电动汽车充电桩设计规范(充电桩建设布局标准)

时间:2025年7月20日上午10:00

按规范GB50156-2012(2014版),5.0.7条,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

按2.1.7条,辅助服务区指加油加气作业区以外的区域。按2.1.6条,加油加气作业区指加油机、储油设施、通气管、罐车卸车停车位等设备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加3m(柴油设备为外缘加3m)。按C.0.3条,爆炸危险区域:储罐卸油口1.5m,通气管2m(有油气回收),按C.0.5条,加油机爆炸区为3m(有油气回收)。因此,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距卸油口4.5m,距通气管5m,距加油机6m。当然,考虑到储罐虽未说明、但仍有距离较好,充电桩至少距离储罐3m以上。

在中国,汽车充电桩的安装规范和法律规定由多个机构和政府部门共同制定和实施。具体规定如下:

1.国家标准:汽车充电桩应根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T20234.1-2013)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

2.省级标准:各省级政府可以制定本地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规划,并要求遵循国家标准进行安装和使用。

3.市级标准:部分城市已经制定了本地区的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并根据国家和省级标准制定了本地区的充电设施安装规范。

4.地方政策:除了标准和规范外,各地方政府还可以制定具体的优惠政策和规定,以促进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的发展。

总的来说,汽车充电桩的安装规范和法律规定非常重要,它们可以确保充电桩的安全和可靠性,有效促进电动汽车的推广和普及。

根据我国发布实施的文件《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电动汽车充电桩在民用建筑中的预留位置为:

1、在设置电动汽车充电桩时,应优先将预留充电桩的停车位设置在室内车库中,且应集中布置或者分区域集中布置,并且确保设置点与提供电源的变配电室相近。充电桩的布置应缩短供电线缆的距离,尽量靠近上级配电设备。

2、在选取设置充电桩停车位后,还应该考虑充电桩的安装位置,或靠墙或靠柱。且预留的充电桩安全位置不得与水沟、地漏或者井等相邻。

3、为方便充电车辆停放以及充电人员操作,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安全位置应靠近充电位,且设备外廓距离充电位边缘的净距应超过40cm。

值得注意的是:充电桩的布置要以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或者充电为准,并且为了保证充电桩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防范;其中,充电桩预留安全空间应满足相关间距要求。

1、要依插座的距离,设置不同的充电线长度。每个充电桩的插座之间需间隔80~100cm,同时为了保证充电车辆的进出顺利,还要进行电源线的走线距离、距离停车位的位置测量,确保其他车辆能正常出入。

2、需检查信号强度,具体安装插座时可以提前做好标记,测试地下车库的信号是否稳定。

3、由于地下车库无法和地上的光线相提并论,因此要确定光线是否充足,才能便于人们使用。

4、明确地下车库是否有潮湿渗水,明确配电箱位置,在此之前需保证充电桩已正确连接零火线。同时,这些操作都需要由持电工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安装充电桩,才能确保安全性。总的来说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用电。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

1)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布置不应妨碍车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应结合停车位合理布局,便于车辆充电;

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停车位、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满足安装、电气安全、操作及检修的要求;

4)采用壁挂式安装的充电设备中心线距地面宜为1.5m;

5)户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采用落地式安装方式时,充电设备基础应高出充电场地地坪0.2m及以上,底座基础宜大于充电设施长宽外廓尺寸0.2m;底座基础宜选用混凝土基础并预留好配电管线;

6)立体停车车位考虑充电设施时,需要结合条件做具体深化设计,宜采用随缆型汽车充电桩设施;

7)充电接口设置遵循因地制宜和节省空间原则;

8)交流充电桩宜设置在停车位安装停车挡方向的后方两侧车位交点位置;直流充电桩建议采用一桩多充式,宜设置在立柱后方空闲位置;充电桩设置在车位正后方应满足GB/T51313-2018中“4.0.2.4充电设备与充电车位、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安全、操作及检修的要求;充电设备外廓距充电车位边缘的净距不宜小于0.4m”的要求;

宜选取停车场中集中停车区域设置电动汽车停车位;

2)地面停车场电动汽车停车位宜设置在出入便利的区域,不宜设置在靠近主要出入口和公共活动场所附近,不宜设置在主要交通流线附近;

3)地下停车场电动汽车停车位应首选设置在地面,宜在靠近地面层区域的地下一层或地下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及地下三层以下;

4)选址不应靠近有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地方。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建筑物毗连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5)地面停车场电动充电停车位不应设在低洼和有可能积水的区域;

6)对于集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停车位宜综合利用现有停车管理系统;

7)商业综合体及写字楼地库充电停车区域应设置停车充电引导系统,引导系统包括入口指示标识道路引导标识和停车充电标识。入口指示标识应设置在主要出入口附近;停车充电标识应在停车位地面和上方设置;

GB/T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T18487.2-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

GB/T20234.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20234.2-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20234.3-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GB/T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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